為貫徹落實《教育部辦公廳關于做好2023年普通中小學招生入學工作的通知》(教基廳〔2023〕1號)、《關于轉發教育部辦公廳做好 2023 年普通中小學招生入學工作的通知》(蘇教辦基函〔2023〕17 號)有關要求,鞏固招生改革成果,進一步促進教育公平,維護良好教育生態,助推義務教育“雙減”和規范民辦義務教育發展工作,推動基礎教育高質量發展,市教育局印發了《關于做好2023年徐州市義務教育學校招生工作的通知》。
2023年我市將繼續深化鞏固義務教育招生改革成果,保持義務教育招生入學政策穩定。同時,根據教育部、省教育廳等相關政策文件,對多孩家庭子女同校就讀、優撫對象等提出新要求,并進一步明確了小學入學年齡。今年我市義務教育招生入學工作時間安排在6月下旬至8月中旬,8月20日前完成招生錄取工作。具體時間由各縣(市)區制定,并及時公布。
我市繼續執行義務教育入學報名登記制度,按照材料非必要不提供原則,全面清理取消學前教育經歷、計劃生育證明、超過正常入學年齡證明等無謂證明材料。預防接種證明不作為入學報名前置條件,可在開學后及時要求學生提供。當地戶籍的適齡兒童少年,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在規定時間內持身份證、戶口簿、房產證明,報名初中學校的還須攜帶學生小學畢業證(本區域內小學畢業生無需提供),按照當地教育部門規定的方式登記、報名,并接受資格審查。辦理報名手續的學生監護人要對提供的相關證件和登記信息的真實性負責,有關證件或登記信息存疑的,學校提請有關部門查證處理。
我市義務教育學校執行以居住證為主要依據的隨遷子女入學政策,今年要求進一步清理取消不合規的隨遷子女入學證明材料及其時限要求,不得要求提供戶籍地無人監護等無謂證明材料。外來經商務工人員隨遷子女要求在我市義務教育學校起始年級入學的,須提供以下證明材料:隨遷子女父母的居住證、身份證、家庭戶口簿;隨遷子女父母在徐州市經商務工證明(經商人員出具經營期已滿半年以上的工商營業執照,務工人員出具與用人單位簽訂的用工期已滿半年以上的勞動合同,其他從業人員出具自謀職業已滿半年以上的證明材料);隨遷子女父母在我市現居住地居住不少于半年的證明(已購房產的出具房產證明,租房居住的出具租賃合同原件、復印件和房產證明復印件);升入初中的還應出具學生的小學畢業證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