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民辦學校怎樣進行招生?
所有民辦初中必須嚴格按照規定時間、范圍、招生計劃和程序招生,堅決執行免試入學規定,不得超出教育行政部門規定增設限制條件,拒絕或變相拒絕適齡兒童少年報名。
民辦初中報名人數超過招生計劃數的,所有報名人員全部實行電腦隨機派位錄??;報名人數未超過招生計劃數的,一次性全部錄??;民辦九年一貫制學校在保證小學直升需求后,仍有余額且多余名額少于報名人數的,也采取電腦隨機派位方式錄取。
民辦學校不得無計劃招生、超計劃招生,請家長在選擇民辦學校時一定要關注教育行政部門發布的招生計劃。教育部門不會為違規招收的學生和違規轉學的學生辦理學籍注冊、轉接手續,并對相關學校進行處理。
2、選報民辦學校未被錄取,是否能回到施教區公辦學校就讀?
未被民辦學校錄取、要求返回施教區公辦學校就讀、符合施教區認定條件的學生,施教區學??沼鄬W額足夠的,全部接收;空余學額不足的,按照“戶籍、房產與實際居住地一致優先”原則排序錄??;學額已滿的,由所屬教育行政部門統籌安排到其他有空余學位的公辦學校就讀,以此保障學生接受義務教育的權利。
3、公辦和民辦初中可不可以兼報?
市區初中招生辦法規定,每位學生在不同階段只能選報1所民辦初中或1所公辦初中,民辦初中與公辦初中不能兼報。所以,一定要理性選擇選報的學校。
4、被選報學校錄取后是否可以放棄?
按照招生錄取時序,所有學生被錄取后不得再選報其他學校,所有學校也不得錄取已被其他學校錄取過的學生。所以一定要慎重考慮,尤其是選報民辦初中的,要想清楚學校是否適合自己的孩子、特別是家庭經濟能力是否能夠承受相應的學習費用。